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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保险纠纷怎么办,行业调解助力解您难


文章作者: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丰富,保险业在提供风险保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之保险合同争议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2020年3月1日,《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办法》中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向投诉人提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的建议。“保险调解机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业发展进程中正在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保险调解机制优势

1.不收取任何费用,节约成本;

2.相当于仲裁、诉讼等解决方式,较短的调解时限以及快捷的处理方式可节省时间;

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搭建平等协商的平台,双方在沟通中消除分歧,有利于解决纠纷;

4.节约司法诉讼资源,协调缓和各类社会矛盾;

5.有利于保险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流程、保险专业知识等内容的认识与了解。

调解原则

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尊重事实、依法合规原则;保护隐私和自觉履行原则;调解员回避原则。

调解受理条件和范围

1.调解内容必须是保险合同纠纷;

2.申请调解的为保险纠纷当事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

3.有明确的诉求和请求对象,具体的事实、理由、证据;

4.未提出仲裁或起诉的;

5.不涉及保险精算标准及生命表等问题。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由纠纷双方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提出调解申请。

河北省、市保险行业协会纠纷调解联系方式

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含石家庄):0311-66007872

唐山市:0315-2793588

秦皇岛:0335-3660299、0335-8889768

邯郸市:0310-3051766

邢台市:0319-5251278

保定市:0312-3912122

张家口:0313-2013885

承德市:0314-2039516

沧州市:0317-2056869

廊坊市:0316-2089311

衡水市:0318-69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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