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寻找2019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经社会宣传、人物推荐、专家评审,全省荣获2019年度河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共十人。河北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主任郭菊获此殊荣。
郭菊秉承“保险消费者利益至上”的理念,把广大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帮助保险消费者快速化解纠纷、投诉,以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在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开辟新天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曾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细致调解,不放弃每一位消费者诉求。身为调解员的她,与每一位调解员一样,认真对待每一位消费者,每一件案件作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为消费者争取每份合法权益。同时,在她的推动下,省消保中心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建立了通畅的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成功的,组织双方签署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具备法律效力;对没有调解成功的,指导消费者到法院立案,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近两年,消保中心化解纠纷366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1%,保险公司履约率100%,未发生一起毁约事件,消费者满意度100%。
开拓创新,创建消费者投诉快速解决机制。因基层机构或一线人员与消费者沟通不当,导致了一些保险消费者投诉。针对这一情况,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投诉问题快速解决,她认真研究政策,创建投诉快速解决机制,引导消费者与省级保险公司投诉负责人直接对接、快速处理。消费者由原来与基层业务人员沟通,变为直接与省级公司对话;省级公司直接介入,直接办理,投诉处理时效大大缩短,消费者对处理结果满意度大大提高。通过耐心服务,67%的投诉当场化解;24%的投诉消费者与省级保险公司快速协商解决,消费者满意度99%。
以消费者利益为本,推动保险业参与社会治理。2018年,河北省高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和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发文,在河北省推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此项改革工作推行的关键是建立全省统一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每一个标准都直接影响到赔款的多少,涉及到每一位车主及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切身利益。她组织保险行业对医疗费等11类项目进行反复研究,提出行业初步意见,带队保险业专家组参与河北省高院专题讨论,多项建议被采纳。
她以一名党员的初心,努力呵护每一位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推动保险业社会责任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