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防范非法集资  >>  文章内容

友邦石家庄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章作者:友邦人寿 发布时间:2021-07-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银行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营销服务部于2021年6月份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以营业网点为依托,通过在营业网点悬挂张贴摆放横幅、海报和展架,在前台和柜面集中摆放宣传折页,滚动播放宣传视频,设置电脑屏保等形式,力争将网点打造成防范非法集资宣教活动的战斗堡垒和一线阵地。另外从提升宣传精准性和有效性出发,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一是拓展宣传渠道,积极探索新媒体渠道;二是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根据当前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和典型作案手法,把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语言,使宣传作品更接地气;三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样的线上宣传活动,通过公司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图文,并重点提示近期典型高发风险,如养老领域、债事服务等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向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揭示了非法集资危害;四是联合同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竞赛,通过竞赛提高大家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概念深入人心,教育大家守护美好家庭、共享幸福生活。

非法集资活动具备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要件,通常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保险消费者,首先要做到不轻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天上掉馅饼,必定是陷阱。其次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同时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即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此外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

一直以来,友邦人寿不断努力将“健康长久好生活”带给更多群体,努力共建一个“友”爱的社会,并面向客户推出了多重关爱计划与举措。此次友邦人寿积极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努力对客户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降低客户遭遇非法集资风险的概率,维护客户的“健康长久好生活”,这是对客户的关爱,更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未来,友邦人寿还将持续履行自身的企业、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友邦人寿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活动,其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具有极大的危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公众切勿被“小礼品”、“高额的利息承诺”等噱头诱惑,因小失大,利益受损。


0


上一篇:民生保险河北分公司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下一篇:民生保险河北分公司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友情链接
关于协会
会员单位
会员服务
资讯中心
行业规范
消费者服务
领导介绍
会员资讯
 
大 事 记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您是本站第 个访客 今日第 个访客
冀ICP备13017285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