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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人寿河北分公司:保险合同中你应该知道的8个重要时间点


文章作者:交银人寿河北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

保险合同中有许多专业名词,如果泛读,大概率抓不住合同重点。今天重点教你搞懂保险合同里的8个重要时间点,你就能避开许多坑,轻松自如的享受保障。

第一、保险期间:简单来讲,购买的这份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时间范围。在保障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可以得到赔偿,超出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即不再提供保障。

第二、保险生效期:保险合同成立后,产生效力,即保险公司开始提供保障开始的时间。通常来说保险合同会约定合同成立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切记,保险合同未生效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犹豫期:这个最常见到,也是保障客户重要权益的时间节点。通常在保单承保后,客户有一段思考的时间,看合同是否与讲解一致,是否真的需要并满足预期。犹豫期内我们可以选择解除保单,并且保费没有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各款产品的犹豫期时间长短不一致,一般为15—20天,要重点关注。一般来讲,1年期产品没有犹豫期,也要注意。

第四、等待期:又叫观察期或者免责期。即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一段时间。通常是为了防止投保过程中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等待期的时间长短与险种类型有关,一般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重疾险、寿险的等待期90-180天不等,意外险则没有等待期。

第五、宽限期:针对长期缴费产品,续期没有准时交纳保费,可以补交保费的期限。通常宽限期为应交日开始后的60天,在这期间,即使没有交费,保障也不会中断。宽限期内一定要及时补交保费,超期则导致保单中止,影响权益。一年期保险没有宽限期。

第六、复效期:保险合同由于过了宽限期没有及时交费,导致保单中止,保障中断。如果投保人希望恢复保单效力,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效,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可以正常恢复保单效力。通常复效期为保单中止2年内,超出时间保单就永久失效了,即保单终止。另外保单不要轻易失效,即使保单复效也要重新计算等待期。

第七、保险事故通知期限:保险法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通知期限一般要求在10天内。

通常延时通知可能导致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划定责任。因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发生保险事故一定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

第八、诉讼时效:也称索赔时效。如果超出这段时间提出理赔申请,则丧失通过诉讼得到保护的权利。通常人寿保险请求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五年,其他保险的诉讼时效则为二年。

超期申请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不论有无道理,都不能提起诉讼,也就是保险公司可以无理由拒赔。

以上就是保险合同中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你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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