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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河北省财产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文章作者:保险协会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

近年来,河北保险业在河北银保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致力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贯彻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共促消费公平,共享数字金融”的活动口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评选出了“2021年度河北省财产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充分彰显河北保险业在服务百姓民生、重大灾害快速应急响应、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保险业提升理赔服务水平,提示全社会提高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现将“2021年度河北省财产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1:某县道路“7.21”暴雨损失案

案例2:某机车车辆公司产品设计缺陷案

案例3:迁安市地方财政高油酸花生价格指数保险赔案

案例4:某饮品公司火灾案

案例5:承德宽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险400万赔案

案例6:衡水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件

案例7:保定某冷库火灾案件

案例8:某能源集团煤矿透水事故

案例9:关于我省邢台市民房受灾情况赔付案件

案例10:突发事件,彰显担当—文安县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案例

 

案例1:某县道路“7.21”暴雨损失案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承保险种: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机构或团体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案情回放:

2021年7月21日,邯郸市某县出现暴雨天气,导致山洪爆发,造成我公司承保的农村道路、桥梁大范围冲毁,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接报案后我司立即启动大灾预案,调派多名查勘人员与乡道站、乡政府人员对损失情况逐一查勘测量、确定损失,并于2021年11月18日支付赔款1010万元。

理赔金额:1010万元

推荐理由:

面对自然灾害给当地政府和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失,保险公司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支付保险赔款,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为当地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赔案启示:

自然灾害发生概率很小,但所造成的损害十分巨大。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民众个人,通过保险来分散风险、减少因自然灾害所致的损失是非常有效的做法,保险也能真正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国家、社会、人民带来长治久安、国富民强的美好生活。

 

案例2:某机车车辆公司产品设计缺陷案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承保险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是指经过自主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

案情回放:

2020年11月16日,被保险人某机车车辆公司设计制造的车辆因设计缺陷造成转向架车轮更换,经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调查、分析,对设计缺陷部分做出整改完善。我公司于2021年3月4日赔偿被保险人相关整改费用888万元。

理赔金额:888万元

推荐理由:

该案中,对企业因设计缺陷造成的配件更换、改造而产生的损失,我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不仅弥补了企业的损失,也为企业继续进行科技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给予了资金支持。                                                                                                                                        

赔案启示: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产生的初衷,是省政府为支持和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和开拓市场,会同保险机构开展的保险补偿试点,这种以公私合作模式向企业或涉及民生的相关行业提供保险保障,是提高企业单位抵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单位健康长远发展的有效助力,值得向更大领域进行推广。

 

案例3:迁安市地方财政高油酸花生价格指数保险赔案

公司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保险种:种植业保险,是指以农作物及森林为保险标的的农业保险。

案情回放:

太保财险聚焦国家“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乡村振兴总目标,发挥科技创新保险优势,主动作为,在产品、科技方面持续深挖拓展,助力迁安市乡村振兴快速发展。我司与迁安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合作自主研发的创新项目—高油酸花生价格指数保险,主要保障农户在高油酸花生收获期的价格风险,在2021年11月30日最后采价期结束后,我司与各乡镇村委会及价格评估公司互相配合,将市场价格降低所带来的损失进行汇总统计,在2021年12月完成迁安市整体赔付工作,涉及迁安市13个乡镇、8000余名农户,共计赔款金额164.33万元。

理赔金额:164.33万元

推荐理由:

高油酸花生价格指数保险项目为迁安当地种植合作社及农户提供了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保障了广大农户经济收入,进一步推动迁安当地乡村振兴政策的推广,并且在“唐山市金融行业2021年服务乡村振兴特色项目”的比赛中,从252个创新项目里脱颖而出,成为6家获奖机构中唯一的保险业获奖项目,评选结果由唐山分局呈报唐山市委市政府及各上级单位,为唐山市服务“三农”创新树立榜样,激励唐山银行业、保险业为乡村振兴再谱新章。

赔案启示:

为响应国家、省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太保秉承“科技赋能,开拓创新”主旨,与迁安市政府、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积极投身创新项目的开发,此次高油酸花生价格指数保险创新项目落地,为迁安当地惠农惠民项目进一步做出贡献,让广大农户收益多起来、钱包厚起来,同时提升迁安乡村振兴的“含金量”、“含绿量”,推动当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案例4:某饮品公司火灾案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承保险种: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机构或团体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案情回放:2020年11月2日,河北某饮品公司因仓库内供电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仓库内存放的原料、产品等受损。接到报案后,我公司立即成立大案处理专组赶赴现场,与被保险人共同抢救财产、清点损失、拍卖残值,并于2021年5月6日支付被保险人保险赔款1551万元。

理赔金额:1551万元

推荐理由:

火灾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但火灾无情人有情,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保险赔款,不仅弥补了企业的损失,也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赔案启示:

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威胁生命安全。企业要增强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定期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险公司除了灾后积极赔偿企业损失外,也可以在协助企业防灾防损中发挥更大作用,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5:承德宽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险400万赔案

公司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承保险种:工程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以权利人(工程项目业主)因被保证人(承包商)未按工程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建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标的的保险。

案情回放:

2021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新春佳节前夕,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某建筑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大批农民工聚集维权,当地政府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

2月8日晚,大地保险得知此案,案情特殊、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保证农民工兄弟过个安稳年,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大地保险总、分、支三级公司连夜组织视频会议进行专项研究。

2月9日早,大地保险处理方案基本确定,处理原则为特事特办、通力协作、全力保稳,目标为必保当天支付。大地保险成立专项小组,承德中支公司负责人亲自带队,理赔、承保、业务三个条线分头行动,反复往返于政府、企业之间协助整理资料,省公司、总公司全力提供后援支持。

2月9日下午,大地保险400万赔款顺利完成支付。

2月10日,在政府监督下,400万赔款全部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

从接案到结案不足24小时,大地保险以专业与高效彰显了一个国企的社会担当,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解决了政府的燃眉之急,消除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理赔金额:400万元

推荐理由:

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农民工权益,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

赔案启示:

本险种以保险公司的担保有效缓解投保企业的资金压力,充分发挥杠杆作用,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又可以快速提供资金垫付,切实发挥保障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姓保”。本案是保险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生动体现,既彰显了保险行业的守约重信、社会担当,又体现出保险公司面对特殊赔案时的高格局、高站位、高效率。

 

案例6:衡水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件

公司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保险种:职业责任保险,是指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所导致的对他人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案情回放:

2019年11月29日,某女士在某医疗美容机构做美容手术,不料术中发生意外,导致左眼失明。经过长达1年多的治疗,恢复效果不佳,左眼视力无法挽回。该女士遂向医疗美容机构提出了索赔,而医疗机构认为术前已履行手术告知义务,该女士在手术知情同意书签字确认,医疗过错责任轻微,且主张赔偿数额过大,双方当事人因为赔偿问题,持续数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3月,我司跟进该案,知悉案件赔偿问题陷入僵局后,积极组织双方、介入调解,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形下,我司考虑致伤原因专业度高、难度大,便决定引导双方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通过河北省司法厅首创的“鉴调一体”服务平台,经过权威专家、调解员阐释技术依据和调解依据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2021年5月理赔系统结案。该案获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报道,报道中对我司以群众为中心处理案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鉴调一体服务平台的专业创新,将疑难复杂案例通过技术解析,解决社会矛盾,提高人民满意度等方面,均给予了正面肯定。

理赔金额:42万元

推荐理由:

在医疗纠纷问题日趋严重的今天,保险公司本着为民服务,跟进、引导、服务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鉴调一体”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支持,将疑难复杂案件“和平调解”,减少了社会矛盾的激化,提高人民满意度。

赔案启示:

在提高专业化的大趋势下,运用创新方案及平台友善解决纠纷。

 

案例7:保定某冷库火灾案件

公司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保险种: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机构或团体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案情回放:

2020年10月15日,被保险人仓库发生火灾,燃烧持续12天,建筑物及仓库内存货受损严重。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存货代保管且是多名货主。我司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总分公司协同处理。我司多次前往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地与实际货主做询问调查,并根据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手工出入库记录,在公估机构的协助下核定存货实际损失。建筑物部分过火变形严重,检测和维修难度大,最终根据鉴定报告和定额标准核定损失。案件处理期间,为减轻被保险人出现大灾后经营压力,我司于2021年7月-8月预付三次货物损失赔款合计2400万,后期在年度末支付690万建筑物损失后结案。

理赔金额:3090万元

推荐理由:

案件复杂且案额大,出险标的为企业冷库,涉及存货代保管和多名货主。切身考虑被保险人偿付压力,分批次预付了2400万赔款帮助被保险人赔偿货主。

赔案启示:

在发生大灾的情况下,有合理损失预付环节,保证企业在发生重大案件时能正常运行,缓解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案件金额大、难度高,为以后理赔提供重要经验。

 

案例8:某能源集团煤矿透水事故

承保公司: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保险种: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机构或团体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案情回放:

2018年3月4日,在我省某市东开发区某煤矿内,井下报出水,有六个出水点,出水前3日下午,井下综采区报2228工作面90-95架压力大。随后采取扩帮、调顶、掏支架措施,截至3月5日早班,工作面已压死支架35架以上,到10时左右在工作面爬行时仍能听到支架被压挤发出的响声。至中班时,井下汇报工作面已经没有通风,说明已经有支架被压倒。当时出水量为每小时200多立方米。截至3月6日01时工作面出水猛增,达到400-500m³/小时(设计最大承受透水量为300m³/小时),2228工作面已被淹没,无法进入。出险原因为透水(意外事故,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透水水源为奥灰水即地下暗河水。

理赔金额: 2100万元

推荐理由:

损失金额大,处理周期长,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案件查勘定损。

赔案启示:

加强共保体之间承保及理赔合作,查漏补缺,共同应对风险。

 

案例9:关于我省邢台市民房受灾情况赔付案件

公司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保险种:农房保险,以农民生活住房及农业生产用房为保险标的的农业保险。

案情回放:

2021年721暴雨我省邢台市均受严重影响,邢台某县在我司投保的政策性民房保险所保标的受损较为严重,严重影响当地村民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我省中支非车理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勘,分公司及其他中心支公司及时前往支援,协助查勘定损理算,一周内全县受损标的查勘完毕,因涉及人员较多,我司在后期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案件赔付情况,并在2021年下半年全部完成赔付。

理赔金额:33.5万元

推荐理由: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我司社会担当;解决灾后民生问题,政保协同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赔案启示:

保障类险种应以社会责任为主,加快提升赔付速度,政保联动,保障灾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10:突发事件,彰显担当

—文安县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案例

公司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保险种:机动车保险,是指以机动车本身及其造成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案情回放:

2020年6月28日,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廊坊市文安县行驶时与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刘某及同车乘车人在内的4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有3名伤者在医院救治,且因事故损失巨大远超三者险保额,故需所有伤者治疗完毕后方可进行调解,为缓解客户和伤者的经济压力,太保主动承担保险责任,为伤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并且向死者家属先行给付了部分丧葬费赔款。伤者治疗期间,太保调解员多次对伤者进行探视走访,同时也向事故各方耐心讲解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标准,为后续调解做好了铺垫。此案损失共计接近400万元,虽远远超过承保限额,但太保调解人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用热心的服务、专业的技能取得事故各方认可,除保险限额部分达成一致外,其它保险限额外损失各方也协调一致,未引起诉讼等其他纠纷,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理赔金额:112.6万元

推荐理由:

本案被保险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需要负担大额的赔偿义务,最终通过保险获得了大额保险赔款。除此之外,太保理赔用“责任、智慧、温度”的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化解纠纷,维护和谐起到积极的作用,充分体现出保险在风险转移、“社会稳定器”方面的功能。

赔案启示:

生活和工作中被保险人应时刻存在风险意识,加强车辆日常检修和隐患排查,同时保险人也应加强与被保险人地沟通,对潜在风险提前预警、告知,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小事故损失,持续深化“防重于赔”的理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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