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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不可信,损失钱财失保障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

2017年2月,刘女士为自己的爱人投保了一份出行意外保险,投保的初衷是因为爱人经常开车出差,规避可能带来的风险。

2022年3月,刘女士所在的小区邻居说起保单退保“找人”之后比正常保单现金价值多退了一些,刘女士进行了询问,小区邻居非常“热心”地把刘女士电话给了“代理退保”人员,“代理退保”人员主动联系刘女士询问保单情况,刘女士当时并没有想要退保,但“代理退保”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多次劝说刘女士所购买的保险“没有用”,发生风险概率很低,绝对不会遇到保险中的所谓“风险”。多次接触之后,刘女士渐渐忘记了购买保险的初衷,也想“多退点保费”。

之后“代理退保”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要挟保险公司多退保费,保险公司人员试图联系刘女士本人,但由于刘女士已经深信“代理退保”的说辞,拒绝与公司直接接触。最后保险公司同意为刘女士补偿一部分退保损失。后得知,“代理退保”要从所退款项中抽取20%-30%的“手续费”。

2022年7月,刘女士刚刚与保险公司签好退保协议的第三天,刘女士的爱人(保单被保人)出差途中发生车祸身故。刘女士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询问是否已经办理完退保手续,保险公司反馈已签署材料,刘女士要求终止申请并理赔。由于前期刘女士已签署退保材料,故无法理赔,刘女士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

《保险合同》约定,自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合同即终止。订立保险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本案中刘女士听信“代理退保”的劝说,在本无退保需求的情况下选择了退保,既损失了钱财,又失去了保障。

【风险提示】

1.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了解自己的需求,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了解中途退保的损失。

2.“代理退保”的第一目标是通过成功退保而获利,客户自行退保或未退保成功,“代理退保”无利可图。

谨防“代理退保”的诱惑,投保、退保均需谨慎。

 

(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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