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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保险与幼儿保险


文章作者 : 管理员 发布时间 : 2016-06-20 浏览次数 :

学生保险与幼儿保险 

  学生保险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办的业务,属经济合同行为,不属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责任广泛。学生、幼儿保险承担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的剧烈地、明显地侵害的事实。、门诊医疗或疾病住院医疗等多种保险责任。

  交费低廉,保障较高。根据现行条款及费率,学生保险一年只需交费几十元就可得到数万元的保障,是一项花钱少、保障高的可靠投资。

  投保注意事项。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幼儿均可投保。学生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期满续保需另办手续。

    主附搭配,保障全面。学生、幼儿保险由主险和附加险组成,主险是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险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购买以上三种保险,可以得到较为全面的保障。 

投保对学生平安保险时您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我国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投保人投保学平险(学生平安保险),也应本着自愿的原则,投保人可以决定是否投保。

    目前学平险业务作为团体业务,学校在代理收缴保险费后,可自愿决定向哪一家人身保险公司投保。凡违规通过当地教育等政府部门直接或变相指定承保公司的,可向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举报。各保险公司之间也应遵循商业保险投保自愿的原则,自觉改进管理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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