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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文章作者:朱艳霞 发布时间:2022-04-24 浏览次数:

 酝酿多年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揭开了神秘面纱。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万元;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个支柱”。

《意见》提到,在中国境内参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意见》明确,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意见》强调,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万众期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它为我国居民养老储备提供了多元化选择。黄晓海/人民图片

缴费水平方面,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投资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何时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意见》明确了三种情况: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此外,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此外,《意见》还明确,信息平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与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金融行业平台对接,归集相关信息,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共享相关信息,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缴费管理、信息查询等服务。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将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再逐步推开。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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