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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需“双录” 河北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再升级


文章作者:保险协会 李志军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

 

为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消费者在河北省辖内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双录”范围将全面升级。

“双录”范围:个人投保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

凡是投保人为自然人(即个人消费者),且投保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简称“双录”)的可回溯手段予以记录。其中,投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团体保险的,无需“双录”。

“双录”内容: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

“双录”内容主要包括征求投保人同意、证件出示、产品介绍、单证签署等环节。涉及保险责任、保单权益等重要事项,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请广大消费者在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回答问题并确认相关事项,明明白白买保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录”主体:适用各类保险机构

此次“双录”要求适用于在河北省辖内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各类保险机构。

6月1日前,部分保险机构选择不同地市或销售渠道开展“双录”试点。6月1日起,将全面正式实施。

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消费者认真对待“双录”,在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前提下做出是否投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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