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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办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风险提示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时,因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北银保监局发布2023年第6期消费者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购买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发生纠纷时通过正规途径维权。

一、正确认识产品,选择正规机构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保证保险产品,其中被保险人为资金出借方,投保人为借款人。该保险产品的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并为资金出借方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并向借款人追偿剩余贷款和未付保费。消费者若办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请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许可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相关金融机构信息。

二、了解业务流程,谨慎签订合同

消费者办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时,应认真了解业务流程,仔细阅读投保提示、保险合同、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尤其关注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险给付等关键信息,审慎评估自身承受能力,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保险公司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会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简称“双录”)的可回溯手段予以记录,督促销售人员履行保险责任说明、免除责任提示等义务,消费者应积极配合,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三、依法履行合同,珍惜个人征信

消费者在签订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和缴纳保费。若借款人提前全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保险合同终止。若借款人逾期或违约,则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甚至可能形成征信不良记录,影响借款人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等。

四、依法理性维权,警惕非法代理

当消费者对产品存在疑问或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通过金融机构官网、官微、客服电话、消费者投诉专线等方式咨询或投诉;二是向行业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可通过“河北保险消保平台”微信小程序,了解保险纠纷调解事项;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是向当地银保监局反映或拨打12378官方维权热线。

消费者如遇到一些非法代理声称可“全额退保”“解决债务”“全额免息”等,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等事项,应提高警惕,否则可能泄露个人及家庭隐私,失去保险保障权益,遭受经济损失。若发现不法分子窃取个人信息,利用“代理维权”进行诈骗等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河北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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